声明人:陈为琦
2002年,写过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勇猛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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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 年1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5/118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