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国珍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以后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5/118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