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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月珍 我六十八岁,九七年得法后身心健康。中共迫害大法后,我先后被非法抄家、关押和劳教,被逼迫写了“三书”。我现在坚定的认为还是法轮大法好!愿意继续修炼法轮大法。郑重声明以前写过的“三书”及一切保证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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