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龚碧霞
在7.20邪恶开始对大法弟子進行疯狂迫害时,我曾写过“不炼法轮功”的东西,现在认识到是不应该的,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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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6/118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