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石兴瑜、何党玲、吴泽秀
在劳教所的高压下,违心的写了“三书”,三年来在女所所说、所写的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话通通作废。紧随师父,坚修大法,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6/118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