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庆云
99年7月,我在被迫害中所说的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此之后我要努力做好师父所说的三件事,紧跟师父,走后最后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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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6/118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