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荷香、邵素琴
我从99年7月20日恶党迫害大法以后,在恶党的强迫下写过“保证书”,现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6/118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