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蔡同茂
本人对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和行为,声明一律作废。决心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弥补过去对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6/118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