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丽华
2000年,在江××流氓集团造谣欺骗下,写的“保证书”,并按了手印,全部作废。现在我已坚定的回到大法中来,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以前的过错,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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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7/1182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