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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任春雨 我是初中三年级的学生,今年14岁。今年夏天因不明真象,在学校搞签名时,我也签了名,妈妈是学大法的,跟我讲明真象,因此我知道我做了最不该做的事,是违心的,所以我要严正声明:我那次签的名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1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4/196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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