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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金艳 自从99年“722”后,我由于坚修大法,被当地公安局非法判了一年的劳动教养。在劳教所里,在邪恶的威逼、欺骗等高压下,在自己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写了可耻的“悔过书”。现在我郑重声明:在高压下所说、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话及文字全部作废,从此以后坚定修炼,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6/197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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