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温学美
2005年10月5日,派出所恶警来我家强行收我的“解教证”并强迫我盖手印。为此,严正声明: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今后以法为师,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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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13曰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5/119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