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兰
我1999年7.20以后,在邪恶的610逼迫下,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不学”的保证书上签过字。现声明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5/119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