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光明
我96年修炼大法。99年邪恶迫害大法后,曾一度放弃了修炼。现在郑重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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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5/119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