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春玲、王学英、王光武、王兆堂、王春梅、王爱香、王兆余、刘继花、王士果
由于学法不深,跟不上正法進程,被邪恶钻了空子,写了一些对大法不敬的话,感到十分的内疚。在此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9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5/119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