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庞美丽
本人在单位“保先”过程中,所说、所写和由别人代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用自己的行动来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5/119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