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广梅
在邪恶的逼迫下,丈夫替我在“保证书”上签了字。现在我声明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做好三件事,走好走正最后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5/119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