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少华
我曾在洗脑班,拘留所所说、所写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保证”全部作废。坚修大法,一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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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5/119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