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崔安太、刘淑荣、方洪云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5/119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