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邵丽茹
在邪恶迫害下,在给别人的保先的资料上签的字,特此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19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