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文、胡美娟
99年7月20日以后,被迫在恶警作的笔录上按的手印,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19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