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之新
在看守所写的“保证书”等书面材料,全部作废。正念正行走正自己的路,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19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