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君
以前在单位,被迫在对大法不利的“保证”和“协议”上所签的字,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19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