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丽
在邪恶的威逼下,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19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