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可芬
我于2000年因证实大法而被非法关押。在邪恶的高压下,我被逼写了“保证书”,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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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19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