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芬
2000年腊月26日晚,恶警来我家时拿来师父法像叫我踩,我配合了邪恶。现在严正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一切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从新修炼,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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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19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