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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培玉 我在单位恶警编造的谎言欺骗下被迫签的字以及在劳教所的欺骗行为下签的字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6/197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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