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常春杰
在当时高压下,自己做的不好,没有坚定,做了一些对大法不利的事情,写了一些“保证书” “不炼法轮功”,现在声明以前所写全部作废。今后坚信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19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