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广友
本人自1999年~2005年在狱中被迫害时,说过、写过的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一切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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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19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