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蒲鸿珍
2005年6月2日和6月7日,区610、街道恶人来我家中非法拿走我的炼功录音带。现严正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签名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19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