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菊梅
本人受到非法劳教迫害。在劳教期间被迫洗脑。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现在严正声明:自己在劳教所里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19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