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吕春梅
九九年七月份以后,在公安局的迫害下,写过一份“不炼功”的保证书,现在严正声明作废。要坚定不移的修炼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19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