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摇摇、王兆辉
我在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在此郑重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19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