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花英、张桂莲、张云花、黄明、宋金英、张天成
在洗脑班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 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19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