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凤池
本人是97年得法的,学法后身心受益。99年7月20日后迫于压力,写了对师,对法不敬的言词。现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写、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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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8/119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