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莉
我于98年10月学炼法轮功,身心受益。99年在中共邪党的淫威下,被迫写“声明不炼法轮功”。现严正声明:自己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法为师,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8/119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