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田丽云
在法轮功受迫害期间,我自己用于学法所录制的师父讲法录音带被邪恶的警察非法抄走,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学好法,弥补我的罪过,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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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8/119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