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阮春花
在公安局里向邪恶妥协。回来后,知道了绝对不能向邪恶妥协。声明:我在公安局里所写的“保证书”和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一律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8/119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