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振山
我因学法不深,曾在99年7.20后,写下了所谓的“保证”,现在,我要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跟随师父一修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8/119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