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降淑珍
在邪恶的迫害下,由于自己意志不坚定,违心的说了、做了那些不情愿的事情及对大法不敬的言行,现声明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8/119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