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原洪范
在高压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8/119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