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阮柳华
迫于压力所写的“放弃修炼的保证书、悔改书、不炼了”等全部作废。从今往后,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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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8/119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