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大春
以前由家人和其他亲属代写的“保证书”之类的全部作废。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现在起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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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9/119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