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那丽娟、蒋秀媛
由于学法不深,对法理解不够透彻,在邪恶的迫害下做了对大法不利的事。今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我们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9/119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