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青莲、张玉兰、严小兰、李祥华、张爱梅、张开菊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向邪恶写的“悔过书”,全部作废。加倍努力,弥补损失,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9/119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