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宜风
在邪恶的逼迫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在“保证书”上签名,全部作废。抓紧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9/119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