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宝全
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认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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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9/119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