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高秀
以前强迫我在“永远不炼法轮功”的东西上签的字,声明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9/119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