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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徐丽娟 我97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99年7月20日邪恶中共非法取缔法轮功。2002年7月,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其间做了不应该做的事,说了不该说的话。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今后,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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