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淑芬
在1999年9月28日去北京证实法时,由于怕心,我给老伴写了“保证书”,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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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30/119750.html